主机托管客户ICP备案说明
1、 如您的网站为经营性的,请根据http://www.gdca.gov.cn/promise/54.asp要求到省通管局或信产部办理许可证,并再在www.miibeian.gov.cn提交备案。(时间不分先后) 2、 如您网站(域名)已在其它地方成功备案并取得备案证号(能在www.miibeian.gov.cn查到为准),请截图证明。 3、 如您网站(域名)已在其它地方成功提交备案信息,但还没有备案证号; 请出备案证明。 4、 如您已取得其它网站(域名)的备案证号,并且现在开通的网站(域名)与原来曾经取得备案证号的网站(域名)是同一个主办单位,那么请您通过原备案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产部备案系统(www.miibeian.gov.cn)添加,然后截图证明。 5、 如您没有网站(域名)或放在新一代的服务器上没有网站(域名),请出备案证明。 6、 如您未曾备案,请认真如实填写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》,委托我司代为向信产部备案系统提交备案;或者您直接登录www.miibeian.gov.cn备案,然后截图证明。 7、 如您的网站涉及到“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”,如您选择“药品”,那请您将省药监局的批准文件传真至当地(注册地)的通信管理局(广东省的87693428);涉及电子公告的要到当地(注册地)通信局办理专项审批。 8、 如您以后有新增网站(域名),请认真如实做好备案。 注:如您符合以上1至5点的,请不要填写表格重新委托我司备案,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备案冲突或延误。 新一代网站ICP备案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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